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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練習:訟時效期間(1.13)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1/13 11:12:17 字體: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你做還是不做,這些由正保會計網校整理的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試題,就在這里不增不減;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5月13-16日考試,就在那里不遠不近。

單選題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則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適用的情形是( )。

A.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不受影響,繼續(xù)計算

B.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待障礙消除后繼續(xù)計算

C.已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歸于無效,待障礙消除后重新計算

D.權利人可請求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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