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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試題:生效裁決(2.17)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17 13:35:02 字體:

2017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時間所剩無幾,再不抓緊時間備考真的來不及了。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試題:生效裁決,供廣大學員練習。多多練習,才能在考場上所向披靡!

多選題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于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強制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有()。

A、申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仲裁委員會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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