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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5月13-16日,目前進入了瘋狂備考的階段。網校特為大家準備了《經濟法基礎》試題:民事仲裁方式,立刻練起來!
多選題
下列糾紛不適用民事仲裁方式解決的有()。
A、運輸合同糾紛
B、繼承糾紛
C、技術合同糾紛
D、企業(yè)對工商局的罰款決定不服的糾紛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而對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則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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