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衡水市財政局發(fā)布《2021年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衡水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與安全須知》,請考生認真查看,詳情如下:
2021年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衡水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與安全須知
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我市2021年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工作安全順利、平穩(wěn)有序進行,根據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2021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工作方案》(冀會考辦(2021)2號)和河北省
財政廳有關做好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本次考試有關考生疫情防控與安全須知通知如下:
1、考生須在考前14天申領河北“健康碼”(打開微信→搜索“冀時辦”→選擇“冀時辦小程序”→按提示進行授權登錄→首頁點擊“出示碼”→確認授權認證身份后點擊“立即領取”→輸入當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況后點擊提交),堅持每天打卡,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考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不到人群擁擠、通風不好的場所,不到疫情防控處于中高風險等級的地區(qū)。
2.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考生須申報本人考試前14天健康狀況。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忌鷮€人健康狀況填報實行承諾制,承諾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凡隱瞞、漏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處理。
3.考生通過體溫檢測通道時,須持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應保持人員間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體溫測量,并出示“河北健康碼”和“行程碼”。“河北健康碼”和“行程碼”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區(qū)。對拒不接受體溫檢測的,禁止進入考點。對體溫超過37.3℃的考生須進行復檢,仍超過37.3°C的,交由考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判斷。具體把握如下:
(1)來自國內疫情低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河北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蓞⒓涌荚??!昂颖苯】荡a”為紅碼或黃碼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考生可撥打0318-12345查詢),并按相關要求執(zhí)行。凡在考前14天中出現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含風險等級調整為低風險未滿14天的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碼”為綠碼的,如無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如有發(fā)熱、干咳等體征癥狀的,須提供考前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河北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要按照防疫有關要求配合進行隔離醫(yī)學觀察或隔離治療。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現已按規(guī)定解除隔離觀察的考生,應當主動向衡水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報告報告并攜帶有關材料,且持河北健康碼“綠碼”方可參加考試。
(4)仍在隔離治療期或集中隔離觀察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以及考試前14天內與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關要求配合進行隔離醫(yī)學觀察或隔離治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因執(zhí)行防疫規(guī)定需要進行隔離觀察或隔離治療,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同放棄考試。
4.考生在進入考點或考試過程中出現發(fā)熱、咳嗽等癥狀,由考點醫(y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并視情況安排到備用考場參加考試,或者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yī)院進行醫(yī)治。
5.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置或醫(yī)用外科口罩,進入考點后,間隔距離保持1米以上。除驗證、攝像、核驗身份時可以暫時摘下口
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出現發(fā)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
告。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照監(jiān)考老師要求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6.本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河北省財政廳官網-會計服務-衡水市鏈接或衡水市財政局官網-通知公告。
請廣大考生自覺做到誠實守信,考試前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合理選擇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響考試。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防范措施,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觸史等疫情防控重
點信息的考生,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衡水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為你推薦:衡水關于發(fā)布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相關事宜通知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