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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及試題回顧:短期借款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小懶啊 2019/09/26 14:42:10 字體:

對于初級會計職稱考生來說,堅持每日復習知識點是良好的學習習慣,更重要的是把學習的內容真正的掌握,想要牢記相關知識點,離不開不斷地鞏固復習。

高頻考點搭配試題回顧不失為一種更好的方法。下面就一起來學習吧!

高頻考點: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款項,一般是企業(yè)為了滿足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需的資金或者是為了抵償某項債務而借入的。

1.取得和償還

企業(yè)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償還情況。取得短期借款時貸記“短期借款”科目,償還時借記“短期借款”科目。

2.計息

(1)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期支付的,如按季度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時連同本金一起歸還,并且數(shù)額較大的,應采用“月末預提方式”進行核算。

(2)如果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時連同本金一起歸還,但數(shù)額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預提方法,而是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短期借款利息屬于籌資費用,應當于發(fā)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實際支付利息時,根據(jù)已經(jīng)預提的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根據(jù)當期應計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根據(jù)應付利息總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注意】計提短期借款的利息時,應使用“應付利息”科目,但最后一期的利息可以在實際支付時直接借記“財務費用”科目,不再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試題回顧:

判斷題

(2018·判斷題)企業(yè)短期借款利息數(shù)額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預提的方法,而在實際支付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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