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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每日一練: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12.12)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23/12/12 10:23:34 字體:

單選題

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7月取得含稅銷售收入128.7萬元,當期發(fā)出包裝物收取押金收入4.89萬元,當期逾期未收回包裝貨物押金為9.54萬元。則該企業(yè)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為(?。┤f元。

A、17.70 

B、15.37 

C、18.90 

D、17.99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的計稅依據(jù)。銷售白酒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增值稅銷項稅額=(128.7+4.89)/(1+13%)×13%=15.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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