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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的原因,相信很多人比較關注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的問題,國稅局發(fā)布了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到什么時候,納稅人受疫情影響,4月份納稅申報辦理仍有困難的是怎么規(guī)定的,具體我們可以看看公告的內容。
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55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yè)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明確。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zhí)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fā)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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