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行政許可受理決定的形式有哪些?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1/17 09:20:39  字體:
根據(jù)《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行政許可受理決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 批準:表示同意申請人的許可申請,允許其進行相應的行政活動。
2. 不予受理:表示不接受申請人的許可申請,通常是因為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申請材料不完整等原因。
3. 限制性批準:表示同意申請人的許可申請,但是在行政許可的范圍、條件、期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4. 暫停:表示暫時停止對申請人的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和決定,通常是為了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或者等待其他相關事項的處理。
5. 終止:表示終止對申請人的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和決定,通常是因為申請人撤回了許可申請或者申請人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等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且應當明確告知申請人的權(quán)利和義務,以及可以進行的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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