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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稅務代理法律關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11/12 11:07:50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一章 導論

知識點八:稅務代理的法律關系

階段
具體內容
確立
確立的前提
1)委托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
(2)受托代理機構及專業(yè)人員必須具有一定資格
(3)注冊稅務師承辦業(yè)務必須由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統(tǒng)一受理
(4)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
確立程序及形式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第二階段: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簽約階段
 
階段
具體內容
變更
1.委托代理項目發(fā)生變化的
2.注冊稅務師發(fā)生變化的
3.由于客觀原因,需要延長完成協(xié)議時間的
注意:必須修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并經過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冊稅務師共同簽章后生效。
 
階段
具體內容
終止
自然終止
稅務代理委托協(xié)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
人為終止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稅務代理執(zhí)業(yè)人員未按代理協(xié)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方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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