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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不受理的案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4/28 15:03:36 字體:

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備考預習的黃金階段,預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學習階段,正確的預習方法對知識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學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五章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不受理的案件

1.國家行為

2.抽象行政行為

【解釋】規(guī)章以下的規(guī)范性文件違法,人民法院可以進行附帶性審查。

3.內部行為

4.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終裁行為:行政復議法(國務院最終裁決)

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6.行政調解

7.行政指導:無強制力的

8.駁回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二次決定

9.對公民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行政處罰告知行為,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校。

相關鏈接: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五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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