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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知識點:關于股權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涉稅問題的總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6/19 15:07:09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1)個人取得投資收益的涉稅總結:

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個人取得境內上市公司的股息減半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其他公司的股票按20%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其他公司的股息、紅利按20%計算個人所得稅。

(2)如果是境內居民企業(yè)之間因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所以在計算所得稅時是需要扣除的。

(3)如果是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所設立的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lián)系的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境內企業(yè)分配的投資收益,按10%計算預提所得稅。

(4)如果是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取得的所得與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非居民企業(yè),投資于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超過12個月的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不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5)如果是境內居民企業(yè)投資于境內的上市公司,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不屬于免稅收入,要計算所得稅。

(6)如果是境內的居民企業(yè)投資于境外的企業(yè),取得的投資收益,則需要按稅率差計算補稅。企業(yè)轉讓股票取得的所得都是需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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