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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約定如果明年1月前甲兒子從國外回來,甲租給乙房子就收回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又又 2021/02/02 10:21:51 字體:

注會經(jīng)濟法單選題

甲與乙約定,如果明年1月之前甲的兒子從國外回來,甲租給乙的房子就收回。該行為是

甲與乙約定,如果明年1月之前甲的兒子從國外回來,甲租給乙的房子就收回。該行為是( )。

A、附生效條件的法律行為 

B、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附條件的法律行為。附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附期限是一個必然發(fā)生的,所以是附條件。房子收回是在條件成就時失去法律效力,所以是解除條件。 

一份固執(zhí)的堅持,也許會幫你找到不一樣的自己。準備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同樣需要大家每一天的堅持。以下是注會《經(jīng)濟法》練習題,希望通過每天不間斷的練習,讓自己成為注會備考小飛人,快快來練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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