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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練習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3/25 16:12:57 字體:

單選題

  A公司采取預收貨款方式向B公司銷售貨物,雙方于2013年3月18日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預付貨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就收到B公司的預付貨款;A公司于5月30日發(fā)出貨物。按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A公司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應當為( )。

  A、3月18日

  B、4月1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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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工作正在進行,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正保會計網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稅法》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2016年注冊會計師報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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