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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債權行為相比較,下列選項中屬于物權行為特點的有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牧童 2019/07/04 19:15:57 字體:

有時候,你必須一個人走,這不是孤獨,而是選擇。我們時時刻刻都在選擇,你選擇過什么樣的生活就需要付出什么樣的代價。既然選擇了注冊會計師,就要朝著它勇敢向前,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備考也就會更容易一點點。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提供了《經(jīng)濟法》精選練習題,大家快來練習吧!

注會經(jīng)濟法


多選題

與債權行為相比較,下列選項中屬于物權行為特點的有(?。?。

A、物權行為不會直接導致行為人積極財產(chǎn)的減少 

B、物權對于同一物可以實施兩次處分行為 

C、物權行為直接導致行為人積極財產(chǎn)的減少 

D、物權行為使得物權發(fā)生變動,故出讓人需要對標的物具有處分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D
【解析】根據(jù)規(guī)定,物權行為直接導致行為人積極財產(chǎn)的減少,選項A錯誤。 物權只能被轉讓一次,出讓人在實施轉讓物權的物權行為后,即失去所轉讓的物權,故對于同一物不能實施兩次處分行為。選項B錯誤。

這道練習題做對了嗎?如果做對了就接著繼續(xù)練習吧!沒做對的同學也不要氣餒!結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題意及分析,實在還有不懂的可以在網(wǎng)校答疑板上留言問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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