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試題及答案3
21.甲于2005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萬元,由丙作為一般保證人。三方約定:甲應于2006年3月5日之前償還該借款。若本案中的當事人約定,保證期間至2006年2月1日,則丙承擔保證責任期間應至()。
A.2006年2月1日
B.2006年3月5日
C.2006年6月5日
D.2006年9月5日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保證期間。根據(jù)規(guī)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22.經(jīng)發(fā)包人甲公司同意,總承包人乙公司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分包給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過程質量出現(xiàn)問題,給甲公司造成100萬元的經(jīng)濟損失。依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對甲公司損失承擔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由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B.由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C.先由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擔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D
【解析】總承包人經(jīng)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23.甲以實際價值為50萬元的房屋作價100萬元投入A有限責任公司,為了逃避補足出資的義務,甲與知情的乙私下達成協(xié)議,由乙購人甲在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乙承擔連帶責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乙承擔補充責任
C.公司不得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只能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D.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也不得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參考答案】A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4.在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會議未能依法通過管理人的財產分配方案時,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有權對該裁定提出復議的債權人是()。
A.占全部債權總額1/2以上的債權人
B.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2以上的債權人
C.占全部債權人人數(shù)1/2以上的債權人
D.占全部債權人人數(shù)2/3以上的債權人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提出行政復議的規(guī)定。根據(jù)規(guī)定,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2以上”的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該人民法院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