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履行每一單項履約義務時的收入,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1. 確定收入確認的時間點:根據會計準則,收入應在實現收入的主要權益發(fā)生時確認。主要權益通常與已完成的交易或已履行的義務相關聯。因此,需要確定何時已完成交易或履行義務。
2. 確定收入確認的條件:根據會計準則,確認收入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 收入的實現與公司的經濟利益流入相關;
- 收入的發(fā)生與公司對收入的控制相關。
3. 根據交易的性質和約定,確定收入確認的方法:
- 銷售商品:通常在商品交付給客戶并且客戶對商品有所有權時確認收入。
- 提供服務:通常根據服務的進展程度或按照已完成的服務量確認收入。
- 授權使用權益:根據授權的使用期限和對權益的控制程度確認收入。
4. 記錄收入確認的憑證:根據確認收入的方法,編制相應的會計憑證記錄收入的發(fā)生。
需要注意的是,收入確認的原則和方法可能因不同的會計準則或業(yè)務性質而有所不同。建議根據所適用的會計準則和具體業(yè)務情況,結合相關的會計政策和程序來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