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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
1.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做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jīng)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2.稅務行政復議的中止與終止。
3.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jīng)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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