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經(jīng)濟法》練習題:訴訟時效(06.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6/24 14:36:45 字體:

  單選題

  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p>

  A、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fā)生之后,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