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關于肇慶市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肇財會[2015]1號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肇慶高新區(qū)財政局,肇慶高新區(qū)當群工作部,肇慶高新區(qū)財政金融局、肇慶高新區(qū)黨政綜合辦,市直和駐肇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聽《關于關東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數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5]5號)的部署和安排,2015年度我試試會計專業(yè)技術修護及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現將我省2015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他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具體報名條件入下:
1.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5.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6.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3)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發(fā)309號].關于“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7.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位或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8.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肇慶市信安四路8號肇慶市財政局大樓三樓會計服務大廳(咨詢電話:0758-2229343)現場審查報名。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00號)規(guī)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yè)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
(三)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真實、準確填寫和提交有關資料,并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或工作年限不足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5年5月16日至20日舉行,共10個批次。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
(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五、報名方法、時間及地點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等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因此在我市報名考試的人員須持有我市有效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或證書已調入我市管理)。持外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會計人員須回發(fā)證地或工作地報名考試。
(一)“網上報名”時間。
1.初級資格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1月8日至28日。中、高級資格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4月8日至30日,每天具體開通時間以報名網站公布為準。
2.符合初、中、高級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務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經網上填表、照片上傳(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5KB,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務必選擇“廣東省”區(qū)劃,不要選擇“廣東省直”。
3.已取得部分中級科目考試合格者,在報考時務必填寫上一年的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專業(yè)資格:僅限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其他專業(yè)資格和沒有職稱的請選擇“其他”。
2.何時從事會計工作:一般為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發(fā)證年份,或全日制畢業(yè)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年份。
3.會計年限的計算:報名年度減去開始從事會計工作的年份(如2006年開始從事會計工作,則會計工作年限為“9”)。如果是全日制畢業(yè)或脫產學習的,還要減去在校期間的年限。持大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必須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持本科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畢業(yè)證編號:沒有的填“0000”。
(三)“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
1.初級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定于2015年1月8日至28日。中、高級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定于2015年4月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除外)。市直報名點現場確認地址:肇慶市信安四路8號肇慶市財政局大樓三樓會計服務大廳,咨詢電話:0758-2229343。
2.我市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均在市直報名點現場辦理審查確認手續(xù)。
六、報考材料的提交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的提交
1.考生自行從網上下砸打印報名信息表,經單位審核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持有國外學歷(或學位)證書報名的,
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3.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4.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底色沒有要求,但要與網上上傳相片同底)。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的提交
1.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報名信息白哦,經單位審核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師道行財會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持有國外學歷(或學位)證書報名的,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所交照片需與上傳照片一致)。
七、報考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31號)規(guī)定,2015年度我市初級資格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中級資格考試費按50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guī)定,2015年度高級資格考務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三)各縣(市、區(qū))收取的考務費必須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5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縣(市、區(qū))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現行規(guī)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肇慶市財政局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13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