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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已經(jīng)有非常多的考生開始準備了,其中不乏有新手學員,每天搞定一個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知識點,感覺空氣都是甜的了,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整理新鮮出爐!
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1.年會:每年一次。
2.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1)召開股東大會 | 應提前“20日”通知各股東 |
(2)臨時股東大會 | 應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 |
(3)發(fā)行無記名股票 | 應于會議召開“30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
3.股東的臨時提案權
【解釋】股東大會不得對向股東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2)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股東大會的決議
(1)普通事項: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shù)”通過。
(2)特別事項: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股份公司 |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變更公司形式。 |
上市公司: 一般④+特殊① | ①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chǎn)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chǎn)總額30%。 |
5.累積投票制: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jiān)事”適用。
【解釋】累積投票制僅用于選舉董事、監(jiān)事,其他選舉不適用;意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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