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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計算增值稅時,用(含稅價格-地價款)/1.09*9%,而不是(含稅價格/1.09-地價款)*9%,為什么? 為什么把地價款按9%剝稅?

m6142_80018| 提問時間:2022 02/16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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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 這是老項目因為營改增的原因,所以這樣計算的。營改增以前的土地價款都是包含營業(yè)稅的。
2022 02/16 00:37
m6142_80018
2022 02/16 00:46
那請問營改增之后的新項目是怎么算的?
小五子老師
2022 02/16 00:47
新項目地價款放在括號外面。
m6142_80018
2022 02/16 01:07
老師我剛才看了下這道題應該就是新項目,21年賣的
小五子老師
2022 02/16 01:21
這個是出讓土地,向政府購買的,不存在交稅的問題,所以土地價款看作是含稅價,需要做價稅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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