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縣一-酒廠( -般納稅人) 2020年12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 ( 1 )從農業(yè)生產者手中收購糧食,收購憑證注明實際支付金額40萬元;從經銷商購入小麥,取得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26萬元; ( 2 )購入其他原料取得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15.4萬元,貨已入庫; ( 3 )向稅務機關備案后以糧食白酒2噸直接與農民換取糧食作為釀酒原料; 要求:計算該酒廠當月交納各種稅費分 別是多少。( 假設扣稅憑證均已經認證相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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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計算中,請稍后
2021 10/28 09:47
張壹老師
2021 10/28 09:50
你好,白酒的價格沒說,
1可抵扣進項稅=40*10%+26*9%=6.342無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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