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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外購不動產(chǎn)進項稅額在2009年到2016年5月1日之間可以抵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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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多年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jīng)驗,擅長結(jié)合實務案例進行原理解釋,讓學員在案例中學會知識,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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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原規(guī)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營改增時,(購買)取得的不動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未竣工),其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所以您說的購入不動產(chǎn)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祝您學習愉快!
08/1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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