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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收到生育津貼,員工實發(fā)工資是高于生育津貼的,產(chǎn)假期間先發(fā)了基本工資,等收到生育津貼把剩下的工資一次性補齊這個分錄咋做啊

84785025| 提問時間:10/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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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借:銀行存款(生育津貼)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補齊部分) 之前已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和新發(fā)放的補齊部分合計應等于生育津貼加原發(fā)放金額。具體分錄需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
10/21 15:58
84785025
10/21 16:01
收到的津貼不需要沖減管理費用吧
堂堂老師
10/21 16:05
對的,收到的生育津貼一般不沖減管理費用,而是用于補充工資。直接按上述分錄處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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