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經濟法#請問下:這兩個法條我每次用不準,不會區(qū)分,麻煩老師指導下哪個法條什么情況下用? 【案例6答案 1.甲銀行拒絕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guī)定,基于票據行為的無因性,票據基礎關系的瑕疵并不影響票據行為的效力。 2.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guī)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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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我看下你的問題稍等
2024 07/06 17:43
聶小芹老師
2024 07/06 17:44
第一種銀行不得因為票據雙方的問題拒絕承兌的
聶小芹老師
2024 07/06 17:46
第二種就是票據債務人不得因為自己與原來票據前手的問題對抗持票人的
84784992
2024 07/06 17:51
第二種,當票據債務人為承兌人銀行的時候。那怎么辦?答哪種?還是沒明白……
聶小芹老師
2024 07/15 18:43
你好,票據債務人一般是合同方,銀行作為承兌提供的是保證責任,你這個問題是銀行因為基礎關系的瑕疵能不能拒絕付款?一般來說這種瑕疵關系基本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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