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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跟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要怎么賠償 公司開業(yè)半年虧損經營不下去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3 10/1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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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用人單位因經營不善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工作半年或以上按照一年計算。月工資指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23 10/16 17:45
84785043
2023 10/16 17:50
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打算這個月結束
84785043
2023 10/16 17:51
補償的工資需要扣個稅嗎
小曦老師
2023 10/16 17:52
您好,提前通知吧,員工也好提前找下一份工作。
84785043
2023 10/16 17:53
不提前要補一個月工資不
小曦老師
2023 10/16 17:54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guī)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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