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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的村集體土地然后自建廠房,產權證是屬于村集體的,可以確認為公司的固定資產嗎?應該由誰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有哪些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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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該廠房是否可以確認為公司的固定資產,需要具體查看租賃協(xié)議和產權證的具體內容。一般來說,如果公司在租賃期內獲得了該廠房的使用權,并且協(xié)議規(guī)定公司有權在租賃期內對該廠房進行改建、裝修等投資,那么該廠房可以被確認為公司的固定資產。
關于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問題,一般來說,房產稅是由產權所有人繳納,而土地使用稅是由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
具體政策依據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根據財稅【2006】56號文件規(guī)定,在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xù)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guī)定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2023 10/0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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