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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分紅如何合理避稅

84785011| 提問時間:2023 02/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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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1、改變持股模式 這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也是稅務機關最喜歡的方式-----自然人直接持股.個人擁有債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20%個人所得稅.這種持股方式是現(xiàn)在很多股東的做法.但是這種持股方式,稅收籌劃的空間很小. 2、間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過合伙企業(yè)間接持股.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合伙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過合伙企業(yè)持股時,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率為20%.有人說,這樣也不解決問題啊.但是如果從公司企業(yè)所得稅角度看呢?當然優(yōu)勢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過有限公司間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紅時,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這種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稅務籌劃的空間.
2023 02/0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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