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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2021年度工資都沒有計提,在2022年1月份發(fā)放的2021年12月份工資可以在2021年度匯算清繳時扣除嗎?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3 01/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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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答案是肯定的,2021年度工資可以在2022年1月份發(fā)放,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六款規(guī)定,企業(yè)按月應納所得稅,已發(fā)生但未繳納的應繳稅款,應當在繳納期限內一次性繳納,不得拖欠。因此,2021年度工資若在2022年1月份發(fā)放,也可以在2021年度匯算清繳時扣除。 拓展知識: 企業(yè)應繳稅款,也可以采用分次繳納的方式,但要確保本期應納稅款全部繳清,才能在匯算清繳中得到減免。具體操作可以采取按照每月的應繳稅款進行繳納,每滿一個月都要繳完本期應納稅款,這樣才能在匯算清繳中得到減免。
2023 01/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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