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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普票季度銷售額沒有超過45萬,增值稅申報附表一,附表二是不是都不需要填寫,空保存就可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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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對于本期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憑據可以僅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憑證”,而無需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表1和附表2,只需要在申報表中空缺處簽字確認即可。因此,按照中國現行規(guī)定,當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時,可以只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憑證申報增值稅,而不需要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表1和附表2,只需要在申報表中空缺處簽字確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憑證只用于普通發(fā)票,不能用于增值稅特殊發(fā)票的申報,此時需要填寫附表1和附表2。此外,在填寫增值稅申報表時,要時刻關注財政部和稅務機關發(fā)布的最新規(guī)定,以確保按照最新規(guī)定正確填寫申報表。拓展知識:增值稅申報表中,除填寫附表1和附表2外,還有其他義務,比如填寫“本期銷售額”及“本期采購額”,以及“本期應納稅額”和“本期已繳稅額”等重要信息。
2023 01/2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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