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22.4月所屬期,有異地收入,但是疫情原因還沒有去異地預繳,我的增值稅申報表里的28行,分次預繳,是不是就不填寫數(shù)額?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8 11:3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老師你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全年稅額在一定標準以上的納稅人,或者有異地收入的納稅人,可以采用分次預繳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其中疫情原因未能及時異地預繳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變更,但在22.4月份的增值稅申報表里的28行,一般不需要填寫數(shù)額。 拓展知識:分次預繳是一種繳納增值稅的方式,是指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協(xié)商確定,在稅款到期日當月以及以后每月的到期日之前,納稅人分次開具收據(jù),繳納增值稅的方式,適用于全年稅額的標準較高的企業(yè),稅收管理將更加嚴格,以加強對納稅人的管理。
2023 01/28 11:4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