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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問下,為啥個稅系統(tǒng)里面雇傭日期在2020.1月的人,今年截止到6月,他的減除費用是60000,不是應(yīng)該從1月開始,一個月減除5000嗎???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1/1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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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答案是正確的,受雇日期決定了哪些特定抵扣項目可以被應(yīng)用,以及它們的費用限額。每個納稅人都有自己的抵扣項目,根據(jù)他們的受雇日期,這些抵扣之間可能也存在一定的時間限制,一般情況下,只有當(dāng)受雇日期在特定一年內(nèi)才能享受該年度的抵扣項目。因此,受雇日期在2020.1月的人,截止到2020年6月的時候,他的減除費用是60000,而不是每月5000,因為他在2020年的受雇屬于本年度,所以他能享受今年度的減除費用最高值。 拓展知識: 減除費的主要來源可以分為家庭費用、教育費用和醫(yī)療費用。家庭費用僅限于護(hù)理費,教育費用僅限于個人培訓(xùn)費用,醫(yī)療費用僅限于醫(yī)療支出和護(hù)理支出。此外,如果納稅人在當(dāng)年度支付了保險金,其減除費也可以作為減除項單獨計算。
2023 01/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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