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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季度收入不超45萬,免增值稅,核定征收個體戶享受這個政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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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收入和利潤征收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收入不超過四萬五千元的,由縣以上地方稅務(wù)機構(gòu)征收增值稅,免征營業(yè)稅。而在收入超過四萬五千元的情況下,則需要扣繳營業(yè)稅,但是可以課繳一些稅費,以減免個人的負擔。
以上為個體工商戶的情況,而對于季度收入不超過45萬的,則可以核定征收個體戶,享受減免征收政策,以減輕其稅負。當然要想享受減免政策,必須要申請報備,將認定后的材料進行備案和申請,有關(guān)費用由個體工商戶自行承擔。
總之,個體工商戶季度收入不超45萬,可以免增值稅,核定征收個體戶享受這個政策。但是個體收入超過四萬五千元,若要核定征收,必須辦理入稅報備,材料準確后才能審核通過,享受減免政策。
拓展知識:在報備申請過程中,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wù)登記證、身份證、戶口本等。
2023 01/1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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