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繳納社保,有一個員工6月已經(jīng)離職,但是匯繳時候未能去掉,導致7月還繳納了社保,按照公司規(guī)定,要求該員工將7月社保個人部分及公司部分轉入公戶,請問繳納社保時候怎么做賬,收到員工轉賬怎么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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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繳納社保時候應該建立社保支出科目,根據(jù)已離職員工的實際情況,使用“雇員公積金個人部分及企業(yè)部分支出”二級科目,包括雇員公積金個人部分、公司部分社保繳費支出,以及社保繳費金額和應扣繳稅金額等。
收到員工轉賬時,應建立收入科目“社會保險補充金收入”,確認收款人資金收入來源,將轉賬金額登記并錄入賬戶,將社保補充金收入和社保支出作比例的先行歸集,將收入金額轉入公戶,將社保補充金收入和社保支出分別單獨登賬,以此類推進行賬務處理。
此外,公司還應當設立社保賬戶,將每月匯繳的社保費用進行繳納到指定該賬戶,以便管理和查詢。并且,及時將雇員離職前繳納的社保費用通過月度的報表的形式,進行核對和記賬處理,以確保社保費用是否及時繳納。
2023 01/1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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