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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現(xiàn)想在上海設立分所,分所是否可以有合伙人呢?分所是否可以單獨給分所合伙人申報經驗所得個稅?還是需要在總所申報呢?賬目是否獨立核算呢?還是需要合并到總所?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0/1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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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會計師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有合伙人 2.要報生產經營所得稅 自己報自己的
2022 10/11 08:31
84785034
2022 10/11 16:13
利潤分配也是單獨核算嘛?總所出資也可以嘛?
樸老師
2022 10/11 16:23
同學你好 這個是單獨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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