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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為什么會要質押背書,質押背書和普通的背書,有什么不同?質押背書為什么只是享有質權而不享有真正的票據權利?為什么D不能再把票據背書轉讓給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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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質押背書確立的是一種擔保關系
1、即在背書人(原持票人)與被背書人之間產生一種質押關系,而不是一種票據權利的轉讓與被轉讓關系。因此質押背書成立后,即背書人作成背書并交付,背書人仍然是票據權利人,被背書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據權利。
2、被背書人取得質權人地位后,在背書人不履行其
債務的情況下,可以行使票據權利,并從票據金額中按擔保債權的數額優(yōu)先得到償還。換言之,如果背書人履行了所擔保的債務,被背書人則必須將票據返還背書人。
而一般背書是指票據持有人于票據轉讓時,在其背面簽名或蓋章的行為。詳細的說,背書是轉讓匯票權利的一種法定手續(xù),就是由匯票持有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的名字,并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
經過背書,票據的所有權由背書人轉給被背書人。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背書、多次轉讓。背書按其附帶的記載劃分有限制性背書、委托收款背書、有條件背書、質押背書和部分背書(分割背書) 五種方式。祝您學習愉快,如果滿意請留下五星好評,謝謝
2022 09/0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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