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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居民個人張某每月從任職單位取得工資10000元。2019年全年張某從其他單位取得勞務報酬共計20000元,取得稿酬共計15000元,特許權使用費共計8000元。上述收入均為稅前收入。各相關單位已經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共計3204元。假設2019年張某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為12000元。 2021年的應稅所得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2 06/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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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0000*12+20000*0.8+15000*0.8*0.7+8000*0.8-60000-12000=78800 全年應納個數=78800*0.1-2520=5360 補繳個稅=5360-3204=2156
2022 06/1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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