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為什么將處置組轉為持有待售類別時,如果里面有存貨(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話,要把存貨跌價準備從貸方轉走,貸記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從而借方的存貨用賬面余額。 而當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過存貨跌價準備的時候,就不需要這樣處理呢?為什么它們直接借記持有待售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同時借記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再直接貸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 為什么存貨和固定資產存在這樣的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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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稍等,老師仔細看下問題。
2022 04/01 10:36
文文老師
2022 04/01 10:39
說說老師的理解:存貨的壞賬準備是允許轉回的,而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是不允許轉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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