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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請求公司的發(fā)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的發(fā)起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老師能幫忙舉例理解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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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比如公司由張三發(fā)起設立,后面來了股東李四,王玉,李四應出資200,但未實際出資,其他人都實際出資了,如果公司欠人錢,在用公司現(xiàn)有金額還了還是不夠的情況可以要求張三給那200,張三再找李四追償
2022 02/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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