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一般納稅人,2020年收到1張專用發(fā)票,已計入成本,今年對方被立案確認為走逃戶,稅務將我們收到發(fā)票定性為虛假發(fā)票,要求我們轉出進項和成本,請問如何賬務處理?

84784970| 提問時間:2021 08/1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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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借:成本(當時計的成本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成本轉出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做納稅調增。
2021 08/10 16:30
84784970
2021 08/10 16:30
因為成本也要轉出,是不是不能借:主營業(yè)務成本,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了?
小小何老師
2021 08/10 16:33
成本正常賬務處理,只是不能稅前扣除,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把這部分成本做納稅調增。
84784970
2021 08/10 16:36
我們適用的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去年的成本轉出不用做分錄嗎?我們去年有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
小小何老師
2021 08/10 16:45
不用做什么分錄,本來就是要做到成本還轉到哪里去。
84784970
2021 08/10 16:50
好的,謝謝何老師
小小何老師
2021 08/10 16:54
不用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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