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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計稅基礎為什么要用折舊后的計算?為什么不按成本加計扣除?而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時候又按成本2000加計扣除,為什么標準不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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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7| 提问时间:2021 07/0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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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第一個問題啊,稅法口徑,它也是會認可這個折舊的,所以說計稅基礎要用折舊后的金額來計算。2000×175%-2000×175%/10×6/12=3325
2021 07/07 20:43
陳詩晗老師
2021 07/07 20:44
你看一下,用這種方式去計算,你看一下。
84784997
2021 07/07 21:39
哦哦,知道了。那個利潤總額507 5里,已經(jīng)扣除了折舊了,所以就不用再減了,是吧?
陳詩晗老師
2021 07/07 21:44
對的,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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