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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表示已經(jīng)交的增值稅嗎?為何計提附加稅的基數(shù)為貸方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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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提问时间:2016 08/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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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借方表示的是繳納的上期稅額,貸方發(fā)生額是本期未交增值稅額。附加費的計提為何不是貸方發(fā)生額,而是期末余額?
2016 08/15 10:18
84784952
2016 08/16 09:26
既然借方是表示繳納的上期,那本期應(yīng)繳納的就是貸方發(fā)生額,那附加稅的計提基數(shù)不是本期的發(fā)生額嗎?
鄒老師
2016 08/15 09:51
是的,貸方表示需要繳納的增值稅 借方表示繳納上期的,期末余額才是這一期需要繳納的增值稅
鄒老師
2016 08/15 12:55
你好,一般貸方發(fā)生額與期末余額在沒有繳納的情況下是一樣的。
鄒老師
2016 08/16 19:32
你好,附加稅的計稅依據(jù)是未交增值稅的期末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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