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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包括哪些?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什么?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0 07/1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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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gòu)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gòu)移送其他機構(gòu)用于銷售,但相關(guān)機構(gòu)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征稅范圍看圖片
2020 07/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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