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星海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A股份有限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于20×9年3月18日完成了審計工作,按審計業(yè)務約定書的要求,應于20×9年3月28日提交審計報告。A公司20×8年度審計前的利潤總額為120萬元。注冊會計師確定的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為10萬元?,F假定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A公司在20×8年度變更了發(fā)出存貨的計價方法,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認為變更是合法和合理的。 (2))A公司尚未償還在20×8年度到期的260萬元債務,未償還債務和可能的影響均已恰當列示在財務報表附注中。 (3)在財務報表日至審計報告日之間,A公司生產設備發(fā)生了火災,但并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A公司已將其作為期后事項恰當披露。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判斷,該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但在本期財務報表審計中不是重點關注過的事項。 (4)對應收賬款項目進行函證時,其中對余額為16萬元的客戶B公司的函證未收到回函,注冊會計師運用其他審計程序搜集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要求:請分別針對上述情況,說明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何種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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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不合理,還需要評價變更的合理性對報表的影響
2,屬于錯報,需要考慮是否影響重大
3,需要作為重點關注對象
4,合理
2020 05/2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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