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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優(yōu)惠政策有哪些?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0 05/07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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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02、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yè)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3、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4、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yè),全額退還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5、對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防控產品,免收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對治療和預防新冠肺炎藥品,免收藥品注冊費。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06、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yè)企業(yè),虧損結轉年限在現行結轉5年的基礎上,再延長3年。 政政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7、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快遞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政政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08、免征民航企業(yè)繳納的民航發(fā)展基金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09、企業(yè)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等或直接向醫(yī)院捐贈用于疫情防治的醫(yī)用物資等物品,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對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捐贈用于疫情防治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10、對兩方面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包括: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y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guī)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fā)給個人用于預防的藥品、醫(y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11、加大金融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增加貼息資金規(guī)模,改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è)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確保企業(yè)實際融資成本低于1.6%。 12、鼓勵企業(yè)保質保量增加緊缺的重點醫(yī)療防控物資生產,對企業(yè)多生產的重點醫(y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2020 05/07 08:17
佟老師
2020 05/07 08:18
小規(guī)模湖北省內免稅,省外稅率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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