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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guī)定,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剩余股權仍按權益法核算的,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這句話中處置該項投資,剩余股權仍按權益法核算的,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這個怎么理解?。繘]有讀懂這句話?有分錄嗎可以寫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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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
比如原本我們持股40%,現(xiàn)在賣出10%,剩余30%仍然具有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之前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等(可轉損益情況下)確認了80W,現(xiàn)在我們確認投資收益時需要將這80W中對應10%這部分結轉出來;80/0.4*0.1=20
借:其他綜合收益等 10 貸:投資收益10
2020 04/1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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