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動產(chǎn),按多少稅率繳納增值稅?
![](https://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2.jpg)
![](/wenda/_nuxt/img/iconWarn.60bd4fe.jpg)
![](https://pic1.acc5.cn/010/11/88/05_avatar_middle.jpg?t=1651203951)
學員你好,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八款:“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動產(chǎn),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也就是說,回機構所在地按照10%稅率計算增值稅,扣除預交增值稅后繳納。
2019 07/24 13:08
![](/wenda/img/newWd/sysp_btn_ey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