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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簽訂房屋抵債協(xié)議 ,甲方是欠債方,丙方是房地產公司。乙方想要取得工程款,直接將房屋從丙方過戶給了個人,由個人轉款給乙方,這樣的操作有稅務風險嗎? 應該怎么做?麻煩老師幫忙解決一下

84784967| 提问时间:03/2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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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這個最后辦理過戶就可以,賬務處理該怎么做再讓你們做
03/28 15:06
84784967
03/28 15:12
這樣直接過戶給個人,乙方會有稅務風險嗎?因為乙方沒有先過戶到自己名下再銷售給個人
暖暖老師
03/28 15:13
不會的,不需要,我們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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