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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低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銷售的,在計稅時是否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此時是不繳納消費稅的,所以不涉及扣除已納消費稅哦。
委托方收回后的稅務處理。
用途 | 稅務處理 |
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 | 所繳納的消費稅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
直接出售(“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 | 不再繳納消費稅 |
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 | 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
2022-07-31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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