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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繳納4月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能否按新的繳費比例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 2019/06/25 16:12:51 字體:

不能。按照《方案》規(guī)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您的說明,您所在地方應該是“本月繳上月”,即在5月份繳納費款所屬期為4月份的社保費,要按照4月份適用的單位繳費比例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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